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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边第一丝亮光穿透窗户,杨柳园内,打了鸡血般奋战一夜的保臻终于彻底释放的停了下来,看了眼身下已经死鱼般的不知昏睡还是真睡的司马明珠,翻身轻轻躺在她身边,这一夜可真舒服真销魂。

司马明珠一如既往的倾国倾城,虽然是同林株有了隔阂,但是吃的东西都很营养,空气也好,习惯了之后她也是认命了,也是想通了,所以除了照顾青莲,当然只是陪陪她,该做的活儿还是别人做的。便是让自己更美丽一些,等着保臻回来。六年的功夫没白做。她较之以前单纯的倾国倾城多了些令人陶醉的内容,对保臻没了以前的黏糊卑微,多了一些冷傲,倒保持了公主的高贵。

这一点是她这些年来一点一点的回味宫里的那些个嫔妃得出的结论,有时候太多卑贱也不是一件好事儿,倒是、欲擒故纵比较实惠,她记得林株一次闲聊时说过:男人这东西其实就是贱骨头,你对他越是上心他越是不在乎你,你对他若既若离,他会当你做宝贝。林株就是一个下贱的丫鬟,种菜的贱民,她能被高高在上的金小光收了房,将自己的妹妹都比了下去,不无道理。

林株还说女人要修炼,修炼到不但男人爱到不行,也自恋到不行。

作为宫里出来的,自然知道受宠的都是些什么人。

所以她在同林株冷战的这五年之中只用来修炼自己了。

却是歪打正著。

保臻骨子里本来就留着皇族的血脉,虽然落魄灵魂却是高贵的,他喜欢欣赏甚至崇拜贵族,所以才能怀揣仇恨同燕无忧金小光称兄道弟而不露痕迹。所以第一次看到司马明珠才会被她迷住,她不只是外表国色天香倾国倾城骨子里也透着一股难以掩饰的高贵,哪怕是有时候表现得很庸俗。

他不顾一切以报复发为借口用尽全力将她诱惑。

他确实带给了没有过的满足,精神肉体的完美结合。

她也是迄今为止唯一让他心动的女人,他将她同心爱的妹妹放在一起,就是知道妹妹才能让她乖乖的留下来。

只有他知道司马明珠在他心里的地位,那是一种最大的胜利,一点也不比找到妹妹照顾妹妹,为旧部谋生存小。每次只要见到她,都能将他身体内所以的热情全都点燃,这个时候才是他最幸福的时候,唯一属于他自己的幸福。

感觉到司马明珠微弱的呼吸,张了张嘴,却没有说出口。只是转脸看着一缕浅浅的阳光照在她毫无瑕疵的美丽脸上,有种很圣神的光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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